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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基於各種理由,會設定各式各樣的障礙來設限商品/服務/資金/勞動力的進出口

常見的理由包含培植國內產業、保護危及國家安全的商品(例如石油、軍火)、避免與他國惡性競爭等

而一般來說手段包含關稅以及進出口限額

為了擴大貿易,兩個國家(或區域)甚至多個國家(或區域)會簽署貿易協定,來降低關稅甚至是零關稅

解除上述原因帶來的貿易障礙,試圖賺取更大的貿易順差

雖然協定的細節可能有千百種樣態,但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五個等級

 

Level 1 - 自由貿易區(Free Trade Area, FTA)

在這個層級,簽署的國家或區域應取消大部分(WTO 規定 90% 以上)所有貨品或服務進出口的限制

Level 2 - 關稅同盟(Customs Union)

對簽署協定的成員國家、區域取消所有進出口的限制,並對未簽署協定以外的國家或區域設置貿易障礙

Level 3 - 共同市場(Common Market)

除了取消貨品與服務的貿易障礙外,亦解除勞動力與資金的流動限制

Level 4 - 經濟共同體(Economic Union)

簽署協定的成員國制定共同的財政機構與財政政策,也就是成員國需要放棄本國的財政控制能力

Level 5 - 貨幣聯盟(Monetary Union)

簽署協定的成員國使用共同的貨幣,也就是成員國需要放棄本國的貨幣控制能力

 

我們可以從上面簡略的敘述得知,每一個 Level 都包含他前一個 Level 的內容

目前世界上較耳熟能詳且重要的貿易協定如圖(來源:經濟部)

 

南錐共同市場 - 1991 年簽定,發起國為巴西、阿根廷、烏拉圭及巴拉圭,為目前世界第5大經濟體

北美自由貿易區 - 1994 年簽訂,發起國為美國、加拿大、墨西哥

東協自由貿易區 - 2015 年簽訂,發起國為東協十國,東協+1包含中國,東協+3包含中、日、韓

歐洲自由貿易聯盟、歐洲共同體、歐盟、歐元區,有時候你會經常聽到這些詞,以為是同一個概念

在你了解上面的貿易障礙程度差別後,你比較能分得清楚這些詞

 

歐洲自由貿易聯盟,1960 年成立,發起國為英國、葡萄牙、瑞士、奧地利、丹麥、瑞典及挪威

以貿易障礙程度區分相當於歐洲經濟共同體,至今仍存在,以聯盟的方式參與歐洲經濟區

歐洲經濟共同體,為歐洲共同體的前身,今已廢止

歐洲共同體,取消勞動力與資金流動的限制,因此衍伸出申根公約,使得勞動力可以自由在歐盟內移動

但如今歐洲共同體已被廢止,由歐盟繼續完成這個組織的任務,想成是繼承也可以

歐元區的成員,放棄自身本國貨幣使用歐元或以歐元為主,原本的國幣為輔,屬於貨幣聯盟

參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的國家,未必有加入歐元區,例如瑞士與挪威

 

至於台灣跟哪些國家有所謂的貿易合作協定呢?(有興趣詳見國際貿易局:http://www.trade.gov.tw/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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